献血与评优挂钩,“自愿”还有多少真实成分?******
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,近日,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,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。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,其中提到“献血者在学校评职、评优、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”。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。目前,校方表示考虑不周,已撤回通知。
血液库存不足,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。由于疫情影响,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,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。正因此,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,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,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。
然而,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。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,表面上看,是一种激励,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。毕竟,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,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,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。
应该明确的是,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,教师评定职称、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,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。也就是说,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。
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,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。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:献血是自愿的,不能强制。报道显示,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《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》中明确,“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、单位工作实绩考核”“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%,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”。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“自愿”的真实性和成色,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。
激励献血,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、尊重献血者、呵护公益爱心,也要强调自愿、保证公平。比如,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,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,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;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,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;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,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。
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,切忌用力过猛。(工人日报 木须虫)
春运高峰期火车票今起开售,周六可买除夕当天车票******
今日起至1月7日,2023年春运高峰期火车票将迎来销售高峰,7日当天可买除夕当日火车票。
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,为期40天。根据今年春节的放假安排,1月21日(星期六,除夕)至27日(星期五,初六)放假调休,共7天。1月28日(星期六)、1月29日(星期日)上班。
按照旅客出行规律,2023年春运高峰期为腊月廿八(1月19日)、腊月廿九(1月20日)、除夕(1月21日),这三天的车票分别于1月5日、1月6日、1月7日开售。
目前,北京7大火车站火车票起售时间不同,北京西站、北京丰台站8点起售;北京站和北京朝阳站10点起售;北京北站中午12点起售;北京南站中午12点30分起售;清河站16点起售。
铁路部门提醒旅客,购买节前火车票的同时,也不要忘记提前购买返程火车票,1月13日将可以购买1月27日(正月初六)假期的返程火车票,1月22日可以购买2月5日(元宵节)的火车票。
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孙宏阳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