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: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******
中新网11月17日电 17日,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成都市司法局发布《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提出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。
《通知》优化完善了商品住房销售方式,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,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、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;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、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无房居民家庭(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,以下简称“无房(棚改)家庭”)、普通购房家庭两类。
《通知》明确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,不再实施公证摇号:1.首次开盘的“双限地”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;2.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;3.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(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)2倍以内的房源。
《通知》规定,明确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,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。
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(含)至3倍之间的,按照无房(棚改)家庭、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;无房(棚改)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%,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。
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,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(棚改)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;若无房(棚改)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,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。(中新财经)
加强老字号与历史文化资源联动******
原标题:商务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通知:加强老字号与历史文化资源联动
近日,商务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老字号与历史文化资源联动促进品牌消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围绕加强老字号历史文化资源挖掘、促进老字号历史文化资源利用以及不断激发品牌消费潜力3个方面提出具体任务,着力提升老字号与非遗、文物、博物馆等历史文化资源的联动、融合、发展水平。
《通知》明确,加强老字号和非遗保护工作联动,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传统工艺纳入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,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传承人申报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。支持老字号传承人参加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等培训项目。将符合条件的非遗相关企业列入中华老字号名录。鼓励保护成效明显、研发设计能力出众、人才优势突出、带动能力显著的老字号企业申报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。
《通知》提出,联动文化旅游资源。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商业街、步行街吸引老字号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入驻,促进抱团发展。引导老字号在旅游景区开设旗舰店、专卖店,结合景区特点开发富含文化特色、匠心技艺的旅游产品。鼓励老字号企业建设文化教育基地、特色旅游基地,依托发展历史拓展人文旅游、研学体验等项目。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、集聚区、博物馆纳入城乡旅游规划和旅游线路开展统筹规划,深度开发、重点推介。(郭子腾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